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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出版与影视业务的融合已成为一种必然发展趋势。从当前出版行业发展情况而言,单纯的出版业务已经难以满足出版社自身的发展需求。版权的经营管理能够充分发掘出版社自身的存量价值。作家出版社作为中国作家协会所属国家级大型文学出版社,已经具备60多年的出版历史,掌握了大量作家、作品资源,具备一定的版权优势。同样,版权多媒体化发展的趋势也让业内逐渐认识到“故事创作”的存在价值。中国电影市场短短几年之内从几十亿到如今两百多亿元的市场规模,市场潜力巨大。这些好的电影、电视剧最根本的来源就是“故事”,如奥斯卡获奖电影70%以上都来源于小说等文学作品。百城映像公司不仅关注于作家出版社自身的作品资源、编余稿件资源,而且将视野扩展到非本社的作家作品。
从文学作品到影视作品的转变过程中,版权如何被认知是首要考虑的问题。某部小说可能只提供了一些人物、一些故事或者一种故事氛围,都可以作为电影、电视剧的重要素材,但是如何把它们提炼出来是关键所在。在2013年,作家出版社成立了作品研发中心。该中心作为财政部文资办版权综合运营项目的试点机构,主要从事研究文学作品的影视改编业务,拓展数字化出版路径。公司与作品研发中心合作,形成了专业化的作品筛选、改编流程。一般先由出版社图书编辑推荐适于影视改编的作品,之后公司与合作制片方一同作出甄别判断,或由公司推荐相关人员参与剧本改编。在运作过程中,公司逐渐形成了剧本改编的相对标准,如类似于描写城市变化的传奇作品改编起来较容易,而一些结构、内容松散的作品在改编上难度较大。公司最早推出的由林希作品改编的电影《危城之恋》、《天津闲人》,均描绘了天津当地本土风貌,但又风格迥异,从2012年到2013年在国内27个城市放映上千场,在豆瓣电影也得到较高评价。其中,《天津闲人》还获得了第二十届北京大学生电影节低成本电影单元最佳影片奖、最佳导演奖。
在创作模式上,公司与央视电影频道合作,打造“中国文学名作改编系列电影”,致力于中国原创文学作品的影视剧开发。当前,由于影视消费群体更加理性化,需求也更为多样,文学电影有着自身存在的优势。公司在作品选择上希望选取具有代表性的优秀作品进行改编,比如今年正在新拍茅盾作品《蚀》三部曲,所反映内容关于青年人思想成长与奋斗历程也符合当下年轻人的心理诉求。在创作形式上大胆创新,采取英剧BBC常用的迷你剧模式,分为五部呈现,用电影细腻化的制作手法和制作格局,眷顾相对高端、有文化诉求的消费群体。同时,公司也会重视与电视剧制作方合作,输出优秀的文学版权,如关于家庭剧、都市爱情剧的作品。
文学电影创作不仅要求市场回馈,也需要关注作品的文化与公益属性。文艺片需要走市场化路线,文学与电影结合、图书和电影院相结合能够产生同类产品的辐射效应。比如某部电影上映的同时进行相关种类书籍的销售,二者的结合将会相得益彰。从莫言获得诺贝尔文学以后,国外对中国文学开始有所关注,我们也希望通过将作品改编为电影的方式让中国文学更加顺畅地输出到海外市场,推动中国文化走出去。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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