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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三)申报企业守法经营,最近三年内未受到各级出版主管部门行政处罚,且无其他违法记录;
(四)申报企业具备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和会计核算体系,经营状况正常;
(五)通过其他途径已经获得中央或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实体书店,对其当年度扶持资金申报请求不予受理;
(六)企业集团拥有1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2个名额,拥有2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3个名额,拥有3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4个名额,拥有40个以上连锁网点或下属企业的可以申报5个名额。集团下属企业或连锁网点有无法人资格均属上述申报的数量限制范围。
第八条 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企业需真实、准确和完整填写项目申报材料,并将项目申报材料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给所在区文化委员会。项目申报企业有义务就有关问题向区文化委员会、项目管理办公室和专家组做陈述。
第九条 扶持资金项目申报企业应该提交以下申报材料:
(一)《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承诺书》(附件一);
(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申报书》(主要内容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成绩及特色、资金使用方案、发展规划)(附件二);
(三)反映书店基本情况的图片资料(书店门面、店内环境、销售经营情况至少各1张);
(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出版物发行许可证复印件;
(五)年出版物零售总额在300万元(含)以上的企业须提供上一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含企业纳税相关情况及年度所得税汇算清缴表);
(六)申报企业在银行的开户信息(开户名称、开户行名称);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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