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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以上计算公式中,项目资助基础额=5万元。
第三十八条实施项目资助最高限额较差处理。将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与项目资助最高限额100万元作比较,并进行相应调整处理。
第一种情形,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都不超过100万元,则处理过程结束。
第二种情形,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中存在超过100万元的。首先,计算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超过100万元部分的加和,标为最高限额较差和。其次,项目资助额初始值等于100万元的,其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不变,项目资助额初始值超过100万元的,其项目资助额初始值被强制赋值为100万元,该项目资助额初始值的调整完成。再次,对于小于100万元的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分别进行以下计算:
项目资助额初始值+(项目修正比率/入围项目中项目资助额初始值小于资助额档位值的所有项目的项目修正比率之和)*最高限额较差和,以人民币元为单位,计算过程保留小数部分。计算结果被设定为新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
重复以上数值比较及处理过程,直到出现第一种情形。
第三十九条 经过项目资助额最高限额较差处理后,对小于项目资助额最高限额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实施整万化调整处理。逐一截掉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的后四位并均以0000补位,并求出各截掉部分数值的加和。以各被截掉的原有后四位数值当中最大者为目标,以上述加和除以1万所得商数为个数,在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中次第选取,直到选取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个数足额,然后对所选取的这些项目资助额初始值各加上1万元。在对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进行选取时,如遇两个项目资助额初始值被截掉的原有后四位数值相同情形,则选取最终得分更大的项目的项目资助额初始值。
第四十条 根据以上计算,确定各扶持入围项目资助额初始值为各该扶持入围项目资助额最终计算值,即各该扶持入围项目奖励额最终计算值。计算机系统输出相关数据,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家组查验后,专家组各位成员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字确认。
第四十一条 项目管理办公室会同专家组,根据评审和计算结果撰写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年度评审报告、实体书店扶持项目年度方案(草案),由专家组各位成员和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共同签字,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或者党组会最后审定。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二条 项目评审中涉及的工作,本细则未作规定的,由项目管理办公室根据《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资金管理办法》和《北京市实体书店扶持项目管理规定》确定的原则处理,必要时并报市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办公会。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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