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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图书工作室的生存智慧
没有身份和“户口”的民营图书工作室,是在与政策博弈的环境中产生、发展起来的。
出版社缺乏策划能力和市场营销能力,而图书工作室缺乏书号资源——面向市场追求利润时,双方找到了利益共同点,并试图在政策和市场之间维持某种平衡。
对读者而言,好看的书多了,对中国书业而言,合作出版体现了民营图书工作室中国式的生存智慧。
生存空间的拓展
可以说,发行渠道开放、协作出版与承包制,催生了中国的民营书业。其中协作出版与承包制作为两项经济政策,原本是解决出版社困境的权宜之计,却无意中催生了数量庞大的图书工作室。
1980年12月2日,国家出版局发出《建议有计划有步骤地发展集体所有制和个体所有制的书店、书亭、书摊和书贩》的通知,民营书业开始出现。1982年7月文化部发出《关于图书发行体制改革工作的通知》,提出“一主三多一少”的目标,即以新华书店为主体,组成多种经济成分,多条流通渠道,多种购销形式,少流转环节的图书发行网络。以此为标志,民营书业在政策和法规的层面成为我国书报刊发行业的必要补充。
1984年,湖北、辽宁两省的一些科研单位首先与出版社合作,自筹资金出版科研类图书,这种方式被称作“委托出版”,实际上就是后来的协作出版。1985年1月1日,文化部下发《关于在协作出版中应该注意的问题的通知》,充分肯定了协作出版这一形式,同年5月2日补充明文具体规定协作出版的对象和内容。1988年5月,中 宣 部和新闻出版署联合签发《关于当前出版改革的意见》,明确提出可以通过协作出版,利用社会力量,扩大资金来源,多出好书,快出好书。正是这一系列政策催生了民营书业的第一个高潮。
承包制是合作出版愈演愈烈的又一内部因素。1984年安徽科技出版社率先对省出版总社实行承包责任制,由上而下层层承包,随后迅速被效仿。结果是各室为战,各人为战,承包单位为了完成承包任务,不得不向社外寻求资源,为图书工作室的成长创造了机遇。
1988年,中 宣 部、新闻出版署发出《关于当前图书发行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其主要内容为“三放一联”,即放权承包,放开批发渠道,放开购销形式和折扣,推动横向联合等。争取二级批发权一时成为热点,一些文化公司开始大规模涉足编辑出版环节。
经过八十年代末九十年代初的低潮后,1996年新闻出版署发布《关于培育和规范图书市场的若干意见》,提出了“三建一转”的改革任务,其中“一建”是建立大型批发市场和批销中心。各地纷纷成立的图书批发市场,成为民营图书工作室发展壮大的重要舞台,整个民营书业也迎来了新的发展高潮。
问题是,政府的政策一直是把民营书业作为发行行业的一部分进行规范和管理的,实际上民营书业已经渗入批发、编辑出版等环节,从而留下了巨大的管理真空,只是通过限制出版社的行为来控制民营书业出版冲动的办法已经难以引导民营书业走上一个健康发展的道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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