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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印发《2018年度国家出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

[ 来源:佚名    点击数:2360    时间:2017/5/30    编辑:冰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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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八)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申请书中资助经费预算表设定的条目、内容和计量单位编制预算,确保数据准确、依据充分、说明清楚。

(九)主管单位要严把政治导向关,并对所有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内容质量及资金预算等进行严格审核,凡不符合要求的不予报送。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单位登录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网站(www.npf.org.cn)下载并安装“国家出版基金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信息系统),使用本单位的用户名密码(另行通知)登录信息系统,完成申请书填报并在线打印一式3份(同时保存电子文档),签字盖章后连同申报材料光盘一式1份(含申请书电子文档、PDF格式书稿电子文件或样片、策划方案word文档等。申报多个项目的,每个项目应单独刻盘),报主管单位审核。

书稿电子文件须为经过排版的PDF格式文件,并以单册书稿内容为单位提供(不以章、节为单位),图片、表格、公式等需排入内文相应位置,不单设文件。丛书、套书的各册书稿文件须保存在同一文件夹内。

(二)中央部门(单位)所属京外出版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向所在地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提出项目申报。

(三)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同时,通过信息系统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提交。

中央主管单位须在2017年7月31日前,对申报单位提交的项目纸质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汇总报送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

逾期报送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不予退还,请申报单位自行留底。

联系单位:国家出版基金规划管理办公室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40号,邮编:100052,联系人:范庆奎、余贝贝,联系电话:010-83138068  83138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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