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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四)申报项目为学术著作的,须遵守学术著作出版规范要求。
(五)申报项目成稿率要求:
1.图书项目须提供不少于60%的书稿(辞书类项目提供不少于40%的书稿)。丛书项目成稿率总量不低于60%,且每本书均须提供部分书稿。
2.音像制品、数字出版项目须提供完整的作品策划方案和能够据以判断项目总体质量的样片。
(六)申报项目数量要求:
1.符合申报条件的出版单位每家可申报3项。申报3项的,至少1项申请资助金额在50万元以下。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获得2018年度申报名额奖励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
3.获得第十三届精神文明建设“五个一工程”奖、第四届中国出版政府奖正式奖、提名奖(仅限图书奖、音像电子网络出版物奖和先进出版单位奖)的出版单位,可增加1个申报项目(各奖项不重复奖励)。
(七)以下几种情况的项目申报不予受理:
1. 2017年受到国家新闻出版广电行政管理部门两次(含)以上行政处罚或存在严重违法违规情况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2.在国家出版基金资助项目综合绩效考评中被取消2018年度申报资格的出版单位所申报的项目。
3.在出版环节已获得中央财政性资金资助的项目。
4.2017年7月31日前已出版的项目。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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