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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第二层级9省、自治区、直辖市出精品能力接近,其中有三个位次为两者并列获得。河南省虽位居第二,但却是和第一层级的江苏省、山东省一样,在12届评选中均有斩获,无一缺失。广西、内蒙古两个自治区,地处非发达地区却表现不俗。广西位居第二层级榜首,且在11届评选中摘奖。内蒙古自治区出版业本不发达,却摘得10奖,令人刮目相看。第二层级中,华北地区占了4席,出版业本不十分突出的华北地区省份,悉数在第一、二两个层级落位,显示了其精品出版的能力。
第二层级9省份共摘奖106枚,占总获奖图书的25.36%,占地方获奖书的34.14%。
第三层级领衔者为甘肃省,获奖图书为9种。其次为黑龙江省,获奖图书8种。吉林省、广东省、云南省、陕西省、新疆自治区均有7种图书摘奖,5家共同并列第3位。四川省以5.5种图书获奖(其中1种图书与华夏出版社共同获奖),列第4位。
第三层级的8省、自治区,获奖图书均在5种以上,其中地处西北的甘肃省拔得头筹,实属不易。8省、自治区图书共摘奖57.5枚,占总获奖图书的13.76%,占地方获奖图书的18.52%。
获奖图书的第四层级由其余6省、自治区、直辖市组成。其中海南省、西藏自治区并列第一,分别摘奖4.5枚(其中海南1种图书与湖南共同获奖,西藏1种图书与湖北共同获奖)。重庆市和贵州省分别有4种图书获奖,并列第2位。其后,宁夏自治区有2种图书获奖,青海省有1种图书获奖。
第四层级6省份图书,共摘奖20枚,占总获奖图书的4.78%,占地方获奖图书的6.44%。
中央级出版社从第4届评选起开始摘奖,摘奖最多的为第8届,共21种图书获奖,占当届获奖图书的32.31%。其次为第7届,共17种图书获奖,占当届获奖图书的26.98%。随后依次排列的是第10届,摘奖10.5枚(其中1种图书与浙江共同获奖),占当届获奖图书的26.92%;第6届获奖图书9种,占当届获奖图书的18.37%;第5届获奖图书7种,占当届获奖图书的17.07%;第4届、第12届分别摘奖6枚,分别占当届获奖图书的18.18%和20%。第11届获奖图书3种,占当届获奖图书的10.71%。中央级出版社参与评奖后,最好的成绩为在当届评奖中“三分天下”,最差的成绩,也在当届评奖中占1成以上份额。
军队出版社参与评奖后,每届获奖图书数量3、2、1种不等,9届共有20种图书获奖,平均每届获奖数量2.22种。
人文社独占鳌头 地方社获奖七成
“五个一工程·一本好书”12届评选,418种获奖图书中,地方出版社摘得310.5个,占74.28%,中央级出版社摘得87.5个,占20.93%,军队出版社摘得20个,占4.78%。所有获奖图书,分属181家出版社。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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