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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围绕此前财政部发布的《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华中科技大学出版社专门针对流通环节,在财务细节上做出准备,教材代办站业已 进行了对应调整。不过,该社副总编、北京分社社长杨志锋谈到,“关于此类优惠政策对于出版环节的利好,尚没有琢磨透彻。特别是如何落实政策实现利好,怎样 与流通发行环节对接,仍存在困惑。”他举例说,“比如出版社要缴纳增值税,而所有流通渠道都没有增值税票了。如果出版社不开增值税票,是否上游生产环节开 具的增值税票,就可以算入出版社的盈利?但是,目前税务部门并没有同意出版社不缴纳增值税,这个对接就是一个问题。”
涉足动漫产业也是不少出版企业拓进发展的热门选择,主管部门对于动漫产业增值税、营业税同样给予了优惠倾斜。不过,在采访中,有个别企业表示因对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范围等不甚了解或备感繁琐,而出现未向税务部门申请税收优惠的现象,这种惰性的思维着实应当引起注意。
相关政策中还提到,将在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领域开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点并给予税收利好,这对出版企业旗下涉足文创领域的子公司显然是一次契 机。记者联系到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旗下的状元红艺术馆、江苏凤凰美术出版社旗下的江苏凤凰德艺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旗下的绿坞文化创意有 限公司等单位,尽管受访者均表达了对利好政策的憧憬,却碍于行业思维、行业资源、技术手段、管理方式、市场行为的差异和差距,一时还显得“应对不及”,难 以作出及时的判断。这种困惑并非个案,因此杨志锋呼吁,希望与更多的同行交流应对之道和解决方案,共谋发展。 上一页 [1] [2] [3] [4] [5] [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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