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3.交稿时间
国内习惯于随便填写交稿时间:这一方面是因为作者工作繁重,写作时间安排不确定;另一方面,国人也没有准时交稿的习惯,多是需要编辑不断催稿。不同于国内出版社,国外出版商多半是提前半年做市场营销和宣传工作的,而且正式出版日由于需要提前预告,因此非常精确与重要。
因此,如果我们的作者不能精确计算交稿时间并且按时交稿,就会造成外方市场营销和宣传工作与国内编辑工作间的脱节,轻则造成外方工作被动,重则影响中外合作出版的正常进行。所以,国内出版社在遇到与外方合作的项目时,务必与我们自己的作者说清楚:交稿时间只能提前,万不可推迟。万不得已要推迟,中方出版社也要及时通知合作伙伴。
4.编辑规范
考虑到书稿是全英文版,在全球出版发行,浙江大学出版社与施普林格合作出版的图书,许多编辑规范都是参照施普林格的标准来做的,比如图书尺寸、章节、图表、参考文献等,否则国外读者就会遇到阅读困难。在这一方面,国内出版社很难做到全社统一,基本是能做到一个编辑的所有图书风格统一就算不错了——毕竟,不同的作者,其写作风格也不一样,即使是同一学科的专著。
在我看来,比较可行的做法,要么由专人负责编辑统一规范,要么组织参与项目的编辑统一学习所用规范。当然,能够吃透编辑规范,将基本条例写成中文写作规范,事先发给作者,从写作一关开始就严格要求,那当然是最好的了。
从版权合作看外国人的生意经
■刘华初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对外合作与选题策划室编辑)
在同国外出版社打交道的过程中,由于国情不同,双方初次合作时出现一些分歧是难免的,这也是版权经理经常碰到的事情。此时,冷静沉着的解释和充分有效的沟通十分重要,且有助于双方最终的合作成功。
几年前我社与一家意大利出版社合作两套小语种有声读物,双方属第一次合作。图书内容为相应小语种的简写版文学名著,书中配有插图,书后附录音CD,制作非常精美。而且该选题当时在国内属填补空白之作,图书市场上尚无引进版的小语种读物,因此我社非常有意引进出版。在谈合作条件时,图书的定价、版税率和首印数等条件谈得非常顺利。对于准备附在书后出版的CD的价格,双方意见不一致:我们报价每片CD人民币5元;而对方认为我们报得太低,报价每张CD人民币190元,并说在意大利CD都要卖到这个价格。至此,我们意识到合作伙伴对我国的图书和音像市场还不太了解,用在意大利出售的音乐CD或唱片的价格来要求我们图书录音CD的定价。于是我们向对方耐心解释,说在我国附在书后的一张CD制作成本大概就在人民币一元左右,CD市面零售价格一般也就人民币七八元一张。如果CD价格定到一张100多元,在中国肯定没人买,书也卖不出去。我们在洽谈这个项目时适逢北京国际图书博览会(BIBF)开幕前,该出版社计划第一次参展。得知这一消息后,我们建议对方在中国市场作些调查,同时约在北京见面时再谈。对方版权经理在北京跑了几个书店后,我们在BIBF现场见面后没花几分钟就对CD的价格达成了一致。参展回国后,对方就把签好的合同寄给我社返签。
同样是这家出版社,后来发生的一些事情让我们感受到国外出版社的生意观念。与他们合作上述两套小语种读物时,版税率不高,为7%。图书出版后,每本5000册的首印数在半年左右的时间内就销售完毕。外方得知这一消息后,一方面对我们的销售业绩表示满意,同时也委婉地建议在今后的版税率要提高,并提出7%和8%的递进式版税率供我们参考。考虑到双方的长远合作,我们同意了对方的要求,于是第二批合同的版税率由7%改为递进式的7%和8%。时隔半年,我们洽谈另两个项目的合作,对方版权经理又说现在我们合作不错,图书销售非常好,你们也赚了钱,现在如果还采用起点7%的版税率老板肯定不同意,希望提高到8%。经过一番考虑后,我们最后还是同意了对方的建议。在回复的电子邮件中,我们也半开玩笑地给对方版权经理说,从7%到递进式的7%和8%最后过渡到8%,这就是你们意大利人做生意的方式。
版权合作中需要相互沟通的地方还很多,比如说付款时间。我们曾经碰到国外出版社,返签的合同还没有寄回来,他们就希望我们先支付预付款。对于初次合作的国外出版社,我们一般都会给对方说明预付款支付前我们需要办理的选题报批、合同登记、税务缴税和银行买汇等手续,以希望对方在时间方面能稍微宽松些,以免造成不必要的误会。随着双方合作和交往的增多,增强了了解,加深了互信,双方的合作也就会越来越顺畅。而在合作之初,及时坦诚的沟通和交流则十分必要。 上一页 [1] [2] [3] [4] [5]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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