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 出版失信“败血症”要根治
近些年来,虚假广告、逃废债务、造假贩假等失信现象愈演愈烈,市场秩序受到严重干扰,交易成本不断放大。据报道,我国每年因逃废债务的直接损失达1800亿元,因造假贩假造成的损失至少2000亿元。显然,企业失信的问题已经成为中国市场经济的“败血症”。 而在国内的出版界,“败血症”的现象也经常出现。其表现则是虚假信息和被归纳为“偷梁换柱”、“超级克隆”、“似是而非”、“无中生有”的“伪书”现象正大行其道。只要有利可图,一些出版社便假冒知名作家出版伪作粉墨上市。这使出版行业遭遇到严重的诚信危机,影响了社会公众对精神文明产品生产保持纯洁性的期待。对出版行业出现的这种诚信缺失现象,我们必须加以制止,为此我提出两点建议。 出版应成为建立诚信社会环境的模范 我国正处在社会转型期,在目不暇接的体制转型中,巨大的利益诱惑催化急功近利的浮躁心态,对金钱的追逐抑制了人们道德责任感的生长。信念扭曲、价值错位,使本应该受到尊重的遵纪守法、诚实守信等美德被人们认为“不开窍”,“劣币驱逐良币”的现象大行其道。出版社身处这一经济大环境,自然无法置身其外,我在工作中就曾因对“买卖书号,一号多书”不予合作被有些人视为“思想不解放”。 市场经济是人类文明的一种历史形式,因此必定有其特定的社会道德基础。市场秩序的建立同样应当包括道德秩序的建立,这一秩序的基础就是诚信原则。作为从事精神文明产品生产的出版工作者,应该也必须保持出版环境的纯洁性。我们应充分利用媒体宣传和舆论监督的手段,利用行业自律的引导作用,在市场竞争中形成诚信的社会道德和伦理规范,并在全社会建立诚信的良好社会环境。 出版应依法管理,保证竞争的公平性。诚信缺失,大量表现在道德层面,但许多问题也上升到法律层面,只有依法整治才能遏制。依法惩治本是治理的重要手段,但在现实中,我国是一个浓厚人治传统的国家,情大于法、权大于法的观念占据许多人的头脑。司法活动常常受到各方面的干扰,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的问题在多重失范因素的促成下变得愈来愈严重。比如因受地方利益、部门利益、司法机关自身的利益的影响,使得原本应人人喊打的图书盗版现象,成为出版社“孤军捉贼”,头疼不已的棘手问题。 市场经济秩序的建立,既依赖于内在的竞争规则,又离不开国家和法律等外部力量的调控干预。要维护社会公正和社会利益,就要纠正市场活动本身局限性所产生的偏差,在全社会道德意识和国家法律基础上,建立行业自身的“游戏规则”,保障竞争的公正性。把强化行政管理、行业自律同法律规范结合起来,严格执法,才能有效遏制出版行业诸如“伪书”的失信行为。 建立出版的诚信环境在于规范各种经济制度 诚信缺失基于无序的利益选择,而利益关系又是经济关系。规范各种经济关系的经济制度是对利益选择的根本性约束。但恰恰在这样一个问题上,我国的诚信体系硬伤凸现。在产权制度方面,有效的产权制度能提供稳定的预期并实现经济后果的内部化,从而引导企业基于长远利益而尊崇信用。但我国的产权制度存在许多缺陷。个别经营者“捞一把是一把”的行为使之视诚信为草芥,企业的失信缺乏产权的约束力。在业绩标准方面,许多主管部门衡量出版社的领导业绩好坏,不是注重其对出版社长远发展的贡献,而主要看任期内能赚多少钱,码洋能涨多少。这种短视行为使得他们为了任期内的“业绩”,便不惜以出版社的诚信为赌注。在信用管理方面,有效的信用管理体系是市场经济运行的基础条件,它能通过对失信者的惩罚改善交易双方的信息不对称。我国的信用管理体系不健全,对企业失信缺乏有效的惩罚,企业的失信行为由此泛滥成灾。 产权制度、经理人制度和信用制度的改革,实际上正是我国改革的重点和难点。“伪书”的出现,大的时空背景是社会的转型,小的范围则依附于出版行业转轨过程。这些问题的产生,恰恰说明出版体制改革的必要性和艰巨性。国家对产权制度改革的思路,就是要将所有权和经营权分离,这是目前改革试点的主要问题。但这个改革不是孤立的,它牵涉到上述提出的社会环境、法律环境、政府职能转变以及信用体系,特别是人们的观念转变问题。我们呼唤诚信的出版环境,我们努力营造诚信的出版环境,要达到这一目标,只有不断地发展,通过积极的改革才能实现。 *本文作者系厦门大学出版社原社长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