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 业界热期税收优惠政策延续 自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十八大确立了文化产业在中国社会经济发展中的战略性地位以来,中央和地方陆续出台了多项文化产业相关税收优惠政策,为产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今年4月初,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了财税[2018]32号文《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明确原适用11%增值税税率的图书、报纸、杂志、音像制品、电子出版物,税率调整为10%,于今年5月1日起正式执行,为出版业带来新的利好。与此同时,自2013年1月1日开始执行的财税[2013]87号文件《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已于2017年年底到期,业界热盼延续政策尽快出台。 税收红利支持书业发展 2009年以来,国家密集出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涉及出版环节与流通环节的多个方面。一是关于增值税的优惠政策,包括先征后退和图书批发、零售环节免税,如上文所述的自2013年1月1日起执行、2017年12月31日截止的《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以及自2018年5月1日起执行的《关于调整增值税税率的通知》。二是关于企业所得税的优惠政策,如从2014年1月1 日开始执行、2018年12月31日截止的财税[2014]84号文《关于继续实施文化体制改革中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若干税收政策的通知》。三是关于房产税的优惠政策,包括从2003年起开始执行的国办发[2003]105号文《关于印发文化体制改革试点中支持文化产业发展和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制为企业的两个规定的通知》。四是其他方面的税收优惠政策,如2018年5月16日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要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简政放权和减税降费,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和企业负担,促进物流降本增效,助力经济发展。”确定2018年5月1日~2019年12月31日,对物流企业承租的大宗商品仓储设施用地减半征收城镇土地使用税,这将带来物流成本的降低。 财政部2015年数据显示,涉及企业所得税、增值税、营业税、房产税等多个税种惠及全国数千家转制文化企业,2005~2014年已累计减免税收超过200亿元。 从实施情况来看,上述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书企的税收负担,生产资金紧张状况也得到缓解,企业因此可以在生产、研发和经营方面有更多资金投入。 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有限公司财务与资产管理部主任叶咏谈到,《关于延续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优惠政策的通知》为集团的经营发展带来重大利好,其覆盖面与之前的财税[2011]92号文相比,免税范围从“县及县以下新华书店在本地销售的出版物”扩大到在图书流通领域“不分所有制、不分环节、不分地域限制免税”,政策优惠期从2年延长至5年,免征对象也增加了免征“图书”产品在批发、零售环节的增值税。对浙江省新华书店集团来说,税收负担减轻显著,由于增值税减免直接体现在企业当期实现的利润,因此集团在盈利水平和销售收入方面都实现了显著增长。 出版物在出版环节增值税先征后退政策和生产型出口企业增值税免抵退政策,为北京语言大学出版社每年减轻了300万元左右的税收负担。据北语社财务部主任王雪耘表示,出版税收优惠政策切实减轻了该社的税收负担,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企业生产资金紧张的状况,作为国内唯一一家对外汉语教学与研究的专业出版社,北语社也可以因此在出版社生产、研发和经营等方面实现更多的资金投入。 延续政策尚未出台 业界期盼 中国书刊发行业协会理事长艾立民表示,对于发行企业来说,在出版流通环节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支持下,不少书店得以将免税资金用于卖场改造、人员培训、设备更新以及发行网点和信息系统建设等方面,但延续增值税的优惠政策未下发,将影响到企业的税务筹划。 财税[2013]87号文涉及图书、报纸、期刊、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的出版、批发和零售环节增值税减免,在政策到期、延续性政策还未出台的情况下,从2018年年初至今,出版发行企业如果按照规定缴纳增值税,要抽出一部分资金支付增值税和相关的城建税、教育费附加税等,这对企业的现金流、利润都将产生比较严重的影响。 [1] [2] [3]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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