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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兴起个人出书热 律师:可收藏赠送不能卖
打开还飘着油墨香的大样书,老郭心中涌起的是一种久违的幸福感。从年轻时就爱好写作的他终于拥有了自己的第一本书,而帮助他圆梦的是岛城一家个人定制出书公司 ,其专门为有出书意向但又难以被正规出版社接受的市民提供服务。如今,越来越多的人正在通过个人定制书的渠道圆自己的出书梦,没有刊号、书号,不出版发行,只作为个人和亲友珍藏。记者采访了解到,种类繁多的书籍类型中,回忆录是市民最中意的出版类型。
“下岗农民”圆了出书梦
“这上面的字都是我写的吗?”捧着还略显粗糙的16开大样书,老郭高兴地说 。这本被老郭命名为《埋在土里的金子》的诗集,是老郭从2004年至今创作的诗歌 、随笔等文字的集合,之所以取这个名字,老郭也是借此暗指自己。“我觉得我就是那块金子,只是上面被一层土盖住了 ,别人还看不到我的光芒。”说完,老郭哈哈一笑。
今年53岁的老郭年轻时当过兵,后又一直经商,现在黄岛从事酒水生意。老郭自当兵时开始接触文字,慢慢从看书到抄书再到最后的自己写作。老郭告诉记者,他先后共创作了数百首诗、几十首词、几十篇散文以及十余首歌词,其中有不少作品曾在报刊上刊登过,但把这些文字集合成书的想法一直没有磨灭过。“我是打心眼里爱好文字创作 ,但是我年轻的时候没有条件,写点东西就被当成是不务正业。现在有条件了,再想出书也难了。”老郭说他曾找过多家出版社,但都因自己没有名气无人引荐包装等原因被拒之门外。
就在老郭放弃出书念头的时候,一次偶然机会让他在网上得知岛城有专门为个人出书的机构,经过多次协商,老郭的文字终于被装订成册,作者署名用了老郭最喜欢的笔名“下岗农民”。“过一两天就能正式印刷出来了,我准备先印上一百本左右,过年的时候送给家人和亲戚朋友,让他们也跟着高兴高兴。”
个人出书热烧到青岛
像老郭这样怀揣着文学梦想的人大有人在,然而一般情况下想要出书往往只有出版社一个出路,但想通过出版社出书谈何容易,要么作品质量非常过硬,要么作者名气大,要么就是出版者自备大把的票子包销,而这些都让普通老百姓望“书”兴叹。就在国内的文学爱好者还为此苦恼的时候,个人出书的热潮在国外已经兴起。
据了解,2005年前后,在传统出版产业已经日趋饱和的大环境下,美国一些印刷出版机构开始大力使用快印设备开辟小数额印刷,通过网络接受全球网友的出书订单,不仅印刷数量灵活而且价格也相当便宜。2009年前后,这股风潮也传到了中国,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最先开始出现个人出书机构,这些机构一成立便受到热捧。
2012年11月底,这个热潮也影响到青岛,岛城第一家个人定制出书机构成立了。机构创建者郭颂燕告诉记者,有一次去上海出差时,自己与一位怀揣手写书稿的老者结识。“老人告诉我他是专门从外地到上海找人帮着出书,老人把自己一生的经历整理下来,一直想要印刷成书,结果打听了很多地方都没有如愿,后来得知上海有个人出书机构,于是便毅然赶了过去。”郭颂燕说,这位老人的经历让她意识到,个人出书不仅能满足很多文字爱好者的需求,还蕴藏了巨大的商机,于是便筹集了一部分资金并在网上找了几位志同道合的文字工作者一同创建了岛城同时也是山东省第一家个人出书定制机构。中老年人最爱出回忆录
1月 6日下午,记者走进这家个人出书机构,不大的办公室里五六位年轻的工作人员正在电脑前忙碌着。郭颂燕说 ,个人出书讲究的就是不拘一格,诗歌 、散文 、书信、随笔、绘画、摄影、家谱……只要是客户能够想到的形式,他们都可以想方设法把它出版成书。
郭颂燕说 ,机构成立至今的一个多月时间里,他们先后接到100多个有出书意向的咨询电话,其中有45个客户已经确定出书或已经出了样书。“这其中最多的类型就是回忆录,占到一半左右的数量。”郭颂燕说 ,打电话咨询的市民中多是一些中老年人,他们希望把自己多年来记录的日记或者是家人间的书信等整理成书,留下自己和家人一生的回忆,紧随回忆录之后的是家谱以及个人文集。今年78岁的史女士是莱西市一小学的退休校长,她委托机构为她整理一本回忆录,用史女士的话说 ,留给孩子们几万块钱早晚就能花光了,但是把自己一辈子的经历和感悟留下来,可能意义要大得多。
■提醒
“个人定制书”不得流通
说起个人定制出书与出版社正规出书最大的不同,那就是刊号。“我们的书都没有书号和刊号,更没有定价,只是作者自己收藏或者馈赠亲友。”郭颂燕说,也正因为这样,他们的出书成本要比出版社低得多 ,也灵活得多,“出同样字数同样厚度同样质量的书,我们的费用只有出版社费用的一半还低,有出书意向的老百姓一般都能承受得起。”
随着个人出书热潮的兴起,随之而来的问题也引起了人们的关注。由于个人出书机构对出书作者文字的审查和限制不严,一些类似抄袭、编造或者是不雅字眼等内容也有可能被编在“书”中。另外还有人认为此类印刷品涉嫌非法出版物。
记者查阅发现,我国《出版管理条例》规定,非法出版物是指不是国家批准的出版单位出版的在社会上公开发行的图书、报刊和音像出版物,以及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未经批准擅自出版的出版物。那个人定制出书究竟是不是非法出版物?据山东博论律师事务所郝兴利律师介绍,个人出书由于没有书号、刊号,不可以在市场上流通销售,不能称之为出版物,更准确的称呼应为印刷品。郝律师表示,如果这些印刷品只是为了个人纪念收藏或是小范围赠送给亲友,则不应属于非法出版物,但如果将其推向市场流通销售,无论是在实体店还是网上都属于非法出版发行。
文/图 记者 景毅
(来源:半岛网-半岛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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