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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修大普:有必要建立权利清晰的音乐版权库
□索尼音乐娱乐(中国)版权及法务总监 修大普
从唱片业的历史来看,当我们还在磁体、黑胶、磁碟、CD时代的时候,唱片公司的赢利模式比较清晰。例如索尼公司有工厂和库存,可以很清楚地计算出实体唱片究竟卖出多少张,艺人该分多少版权费。可是到了数字时代,这一情况被彻底改变了,我们的收入来源很多是转授权。其实实体唱片行业也有很大的转变,只有索尼还保留着上海的工厂,其他的公司已经不再发行、生产CD,我感觉版权已经脱离实体物料流转的模式,转为以转授权为主。
在一些研讨会上,专家学者们认为,唱片公司所做的工作无非是录了个音而已。但事实上,唱片公司所做的并非录音这么简单。唱片公司需要找词曲作者去邀歌,要预付费用;几大词曲公司也会年年涨价,一个精良的编曲者收费十几万元是很正常的事;表演、歌手、伴奏等方面,也需要唱片公司进行很大的投入,此外还要聘请制作人、录音师,甚至还要到国外制作母带,以及封面设计等成本。而最大的成本还是唱片公司最后的企划,以及在媒体投放广告……这些投入其实是巨大的,唱片公司想要把作品包装出来,每个环节的投入一点都不少,不亚于电影工业。
然而录音制作者的收入渠道比较少。虽然国外黑胶唱片产业仍在不断增长,但我国没有黑胶厂,因为生产黑胶在国内的收入会很少。我们的收入渠道就只有信息网络传播权、广播权和表演权等几个方面。
音乐版权在数字环境下变得更加“无形”,因为音乐不再有唱片作为实体的依托。音乐版权就像空气一样难以管理。现在中国面临的问题,是我国的音乐版权库还比较混乱,作品究竟有多少、版权归属谁,常常搞不清楚。
在这个体系下,唱片公司的作用仍然很重要。唱片公司应该踏实做好自己的事情,制造精品音乐来回馈社会。尤其是在现今数字音乐环境下,虽然唱片本身可能消亡了,但是唱片公司的优势是可以把分配体系建起来,比如词曲作者该拿多少钱,艺人该拿多少钱,唱片公司在这方面比较专业,也有望将行业体系捋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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