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图书工作室 讯:
苹果平台被控侵权 法院受理作家诉讼
本报记者 戴园园
2011年10月,作家维权联盟向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苹果公司在线应用商店未经授权提供中文版权图书有偿下载,严重侵犯了作家著作权益。近日,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对作家维权联盟诉讼苹果侵权一事宣布立案。至此,一场“跨国版权保卫战”正式拉开帷幕。
作家积极维权 苹果冷漠回应 《出版商务周报》记者从作家维权联盟执行人贝志城处获悉,这次维权诉讼涉及韩寒、慕容雪村、李承鹏等在内的9位作家共37部作品,索赔金额共计1191万元。贝志城表示,除了合理索赔之外,此次维权的目的更是要制止苹果的这种恶劣行为。 事实上,苹果对应用程序有相当严格的审核,按理说应是涉及到侵权的企业中最容易做到避免这种现象发生的公司。而由于苹果提供图书有偿下载等服务,因此可以说他们在中国进行的是电子出版业务。只要苹果在审核过程中加入相关条例,要求开发商在上传图书类应用软件时必须提供相关的出版资质证明、版权合同等,便可以很好地控制盗版现象的发生。 “但苹果的反馈一直非常冷淡,十分公式化。他们不愿意为中国做出什么改变。”贝志城告诉记者。他同时表示,之所以会成立这样的维权联盟,也是为了保护势单力薄的作家一方在维权过程中的正当权益。“作家同大企业的接触过程很困难。就像之前作家联名向百度写抗议信,百度同意谈判,但却会有拖拉等不利于作家的行为。如果作家不想通过起诉,而是通过给苹果寄信要求删除内容,它会以‘信函格式不符合公司要求’等理由推脱。” 经过一段时间的沟通处理贝志城意识到,在面对这些大企业时,只有通过法律手段才可能让其产生一定的改变。“谈判很难实现。你只要同他谈判,他就同你拖时间。” 如果说作家维权联盟诉讼百度更多地是为了理清知识产权保护的界限、探明网站究竟需要承担什么程度的责任,那么诉讼苹果的情况则更为简单。“没有一家网络商店像苹果一样光明正大地违反版权法,也没有任何一家互联网企业直接从盗版图书中大肆牟利。”贝志城直白地说。 此外,该诉讼近1200万的索赔金额也直指过去著作权赔偿过低的问题。贝志城表示,由于苹果系列产品使用人数多,使用者多为白领人群,推算下载量非常大,因此诉讼中提出的赔偿金额是较合理的。“这或许也能代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进入了一个新的局面。”
出版社 维权与合作分开处理
此次诉讼方37部作品中,新经典文化有限公司的《德川家康》系列也列入其中。新经典文库主编黎遥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其实苹果的数字平台上还有不少新经典未授权的出版物,但本次只委托给作家维权联盟《德川家康》一套书的诉讼。网络盗版为公司带来的经济损失是不可估量的,新经典每年会针对各种网络盗版现象发出数量惊人的律师函。“有些网站接到律师函后便删除了内容,有些网站却大模大样,根本就不理我们。”黎遥说。 而苹果一方接到律师函后更是以不符合其自身公司制定的规则而予以搪塞,黎遥有些无奈地表示:“苹果在中国构建网络平台,侵害了正规版权人的利益。中国正规出版社的正当申请,为什么还要遵守他们的规则?” 诉讼归诉讼,黎遥表示只要苹果数字平台将盗版侵权问题良好解决,将不会影响到新经典未来同苹果电子书平台的合作:“我们会将维权与合作分开处理,但前提是苹果的平台必须是一个干净的平台,否则我们的版权无法得到应有的保护,合作也无从谈起。” 黎遥同时强调,电子书平台必须要有规则,特别是像苹果这样的大型付费平台。苹果有责任审核开发商和上传者的资质,监管平台上的内容是否合法。图书项目免费也好、收费也罢,都应在一定的规则前提下运作。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