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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预览:由新闻出版署和信息产业部正式颁布的《互联网出版管理暂行规定》(以下简称《暂行规定》),从2002年8月1日开始实施。 一、突破与延伸 《暂行规定》第五条:“本规定所称互联网出版,是指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将自己创作或他人创作的作品经过选择和编辑加工,登载在互联网上或者通过互联网发送到用户端,供公众浏览、阅读、使用或者下载的在线传播行为。” 由此可见,互联网的编辑与出版已经突破了传统意义上的“编辑”与“出版”概念,它以信息流、比特流、数据流为核心内容,以“在线传播”为形式,而不再以“印刷”为核心内容和形式,这就使互联网的编辑和出版不必再依赖昂贵的大型机械设备,甚至不需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