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组委会温馨提示:
展馆管理:
(一)展馆管理工作在组委会的统一领导下,实行分工负责。整个展馆的管理工作由组委会办公室统一组织管理。展厅内各参展单位负责本单位的管理。
(二)展馆内供水、照明和通讯等设施发生问题,由省展览馆展览管理人员负责。
(三)为确保展馆安全有序,展品一律在布展期间进馆。大会开幕后,参展单位非经组委会特殊批准,不得携带展品进展馆。
(四)妥善保管好样品和个人物品。贵重物品要锁入展柜内,专人负责管理,防止丢失被盗。对拾获的物品应及时送交大会有关部门。
(五)易燃、易爆、放射性物品等高度危险性样品,应使用代用品,实物不得带入展馆。
(六)展位音响设备的音量应低于50dB。
用电管理:
各参展单位,凡在筹展与大会期间需要布展施工和展出用电,应依照展馆用电规定办理有关用电申请手续并遵守本规定。
对施工和布展使用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的安全规定
1)、选用的电气材料和设施设备须符合国家的产品质量标准和消防安全要求。
2)、配电开关箱内,必须设置30MA漏电保护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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