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职能转变减政放权
在“新版总局三定方案”中,第一部分“职能转变”中,取消的职责20项,涉及出版领域13项、广电领域7项,将7项职责下放给省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 门,明确提出要加强7个方面的职责。地方版“三定”方案的职能转变亦进一步体现减政放权的主旨:下放和压缩行政审批项目,减少、弱化政府在文化产业发展中 的作用,让作为市场主体的企业自主根据发展需要开展业务活动,让企业具有生产经营自主权。
据统计,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职责24项,下放职责4项,承接职责8项,加强职责5项;广东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职责20项,下放职责13项,增加职责10项,加强职责6项;贵州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职责9项,下放职责7项,承接职责5项,加强职责7项。
部分机构在运行后仍在提升简政放权的“含金量”。如江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的“三定”方案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4项,该局成立后又拟定再取消、下放 21项行政审批职权。此外,为支持赣州吉安国家印刷包装产业基地建设,今年3月,该局还对12项行政审批事项实行委托审批。
显而易见, 地方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部分职责后,出版发行监管环节减少,一批审批、审核项目或取消或下放。如广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审 核,取消设立出版物总发行单位的审核;湖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设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单位的审核,取消从事出版物全国连锁经营业务的单位变更《出版物经 营许可证》登记事项或者兼并、合并、分立的审核;河南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组建出版物交易市场审批,取消进口出版物经营发行审批,取消外商投资图书、报 纸、期刊分销企业设立审批;浙江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取消举办全国性出版物订货、展销活动审核,取消在境外展示、展销国内出版物审核;陕西省新闻出版广电局将 设立从事包装装潢印刷品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的企业审批职责下放至市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将印刷业经营者兼营包装装潢和其他印刷品印刷经营活动审 批职责下放至市级新闻出版广电行政部门。 上一页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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