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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结语
《韦氏词典》把“自费出版”定义为“出版社出版图书,作者付钱”的出版模式,但是,很多自费出版商并不承认自己开展的是自费出版业务。以Xlibris出版公司为例,虽然它是事先要求作者付款,但是却坚称不是自费出版。它辩解说因为图书的所有权仍然归属作者,他们没有强迫作者购买图书。但是,持反对意见的人反驳说他们在没有作出销售的保证的条件下确确实实事先收取了费用,并且这些费用还明显高于平均水平,而这正是自费出版的特征。自费出版还面临内容品质低劣的指责,虽然学术期刊也经常要求作者支付版面费用,但是要聘请同行进行鉴定以保证高品质的科学标准。而自费出版如果作者愿意付钱,可以出版任何的作品。20世纪90年代以来,乔纳森·克利福德被公认为是这方面的权威。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揭露各种自费出版的行为。1999年,他参加上议院辩论呼吁需要改变法律,阻止出版业中从事自费出版服务的“流氓交易商”。2008年,美国相关法律进行了修改以更好地抑制欺诈性的自费出版商的不法行为。由此我们看到,不独在我国,自费出版在西方同样面临行业伦理争议。许多粗心的作者被自费出版商的宣传材料迷惑,他们通常会赞扬作者提交的作品。这些出版商通常会以合作出版、自费出版、补贴出版的字眼误导作者。不诚实的自费出版商不是依靠图书销售赚钱,而是通过尽可能地收取作者印数不明的印刷费用来赚钱。一些自费出版商将图书的印量压缩到几乎没有出版价值的地步,大多数自费出版商会承诺为出版物做市场营销工作而实际上做不到。自费出版模式一直面临巨大的争议。随着自助出版模式的兴起,其巨大的优越性和亲和力可能成为自费出版的一个替代性商业模式。
(作者简介:刘蒙之,系陕西师范大学新闻与传播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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