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图书公平交易规则》近日出台,该规定明确规定不得低价倾销新书,不得进行任何形式低价竞争和竞标。对出版一年内的新书,进入零售市场时,须按图书标定实价销售,网上书店或会员制销售时,最多享受不低于8.5折的优惠幅度。”《图书交易新规要求新书网售不低于8.5折》http://news.163.com/10/0110/11/5SLPLOHP0001124J.html 作为经常网络购书的人群,我看到这条消息十分愤慨。 所谓的“图书公平交易原则”,真的实现了公平了么?明显没有!从购书者来说,利益是大大的受到损害了;从普通售书商来说,能够打折更多,那肯定也有利可图,而现在的规定明显束缚了双方的手脚。从市场经济规律而言,只要买方和卖方达成一致原则,并没有侵害他人利益,这个买卖别人就无权干涉。而新闻出版署,竟然试图去打破经济规律,用行政命令来干涉买卖双方的行为,不知道这是一种什么举动?南辕北辙而已,现在早已不是靠一个简单的行政命令,就想束缚消费者行为的年代。 “图书公平交易原则”,具备法理性根基么?明显不合法、不合情理。一般的行政法规、行政命令的制定阶段,都是需要听取民众意见的,而这个“图书公平交易原则”,没有举办过听证会,没有聆听过任何一个购书者和普通书店的意见,就这么强悍的通过了。你到底想束缚谁?恐怕只是作茧自缚而已,最终损害的只能是你新闻出版署的公信力。再则,即便新闻出版署可以制定行政规章,那名称也应该是“xx规定”,可一个“图书公平交易原则”的原则能够束缚得了谁?如果出台的是一纸空文的话,还不如不出台,反倒惹来骂声一片,最终损害的是你自己的威信,看网上的骂声一片就知道。http://comment.news.163.com/news_guonei4_bbs/5SLPLOHP0001124J.html 所以,凡事儿要动脑子,要真正为民众考虑,不要拍脑袋办事儿。 那这个“图书公平交易原则”,到底是捍卫了谁的利益呢?不是买书人,也不是普通的卖书人。那肯定就是以往躺在垄断利益上的大型书店了,连想都不用想就是“新华书店”之类的特权书店,在市场经济大潮下难以适应潮流,就想恢复以往的特权,想硬生生的从消费者口袋中掏钱。可惜那样的日子一去不复返了,而且以后也不会再来。现在网络时代,很多图书原本都可以在网上查到,其实不一定非得去买书,影响正规纸质图书的最大因素是网络和盗版,网络潮流谁都阻止不了;打击盗版的方式就是降低成本、提高质量。而一些官样思维的官僚们,不去考虑改善自身,却想着歪门邪道去阻滞市场经济,很可笑。 中国书市萧条的原因在于什么呢?网络发展是原因之一,可控制过严也是重要原因啊。可新闻出版署等部门,伙同一些宣·传机构,对出版类行业的制约原本就十分厉害,导致刊号申请越来越难,导致有思想的出版物越来越罕见,导致新闻行业“万马齐喑究可哀”。而征税过于苛刻,也导致书店难以为继,完全可以减税啊,恐怕不舍得吧?看国外情况,“美国有些州对文化产业实行零税收,欧洲一些国家对文化产业只征收5%-6%的税收,而我国出版企业的增值税则高达13%,很多书店难以维持经营”http://news.163.com/10/0110/11/5SLPLOHP0001124J.html 为何收钱的行当从来都不含糊,而服务却很少参照西欧呢?中国毕竟得逐渐走向公平、公开,这样才会有发展前途。 现在早已不是一纸文件就能够影响全国的时代了,民众有多种路径可以选择,汲取文化知识的方式也是如此。有人想采用计划的一套,来保护自己旗下的垄断书店,把手伸到购买书籍的消费者身上。真的是胆大包天,不自量力。虽然是堂堂官老爷,可毕竟螳臂是阻挡不了网络时代的潮流的。我们作为消费者来讲,可以宁愿不去新华书店买书,我可以去支持盗版行业,可以下载电子期刊和电子图书上,再不行登陆国外网站去看,这个技术上早就不是问题。或许还是看一下民意吧,凡是对民众有利的事,当然不能唯利是图、一概禁止了。凡事儿要动动脑子,想一想引发的后果是什么?总不能老逆民意而行吧?一意孤行对行政部门也是不利的,还是彼此互动、尊重、互谅吧。 行政部门做事要有所为,有所不为。图书这岔儿,就别插手了吧,毕竟民众心中,还是希望从书中找到颜如玉,从书中找到黄金屋。清贫的书生眼里,也就这点追求了。难道不读书的人多了,就如您“愚民”之所愿了?请记住,焚书坑儒恐怕要背千古骂名的。现在爱读书的人已经不多了,不能再少了!“民智总得开启,书籍是通往自我启蒙之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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