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书工作室 讯:
必要性·多样性·条件性
——关于出版业资本运作的几条原理
本期刊发了长江出版传媒集团公司王建辉同志的文章及中央财经大学专家龙阳同志的文章,还有此前不久在中国新闻出版报上刊登的中国出版集团公司聂震宁同志的文章,都是谈出版业资本运作的。这些文章没有那些空泛的议论,比较深入地研究了关于出版业资本运作方面的问题,文风比较朴实,内容相当具体。由此,我们可以把出版业资本运作的要领归纳成相对固定的几条原理,以求有所遵循。
第一,出版业的资本运作存在客观必要性。首先是实践方面的原因:我国文化产业的发展已经提出了培育骨干企业和战略投资者的任务,而国际上发达国家的产业经验表明,资本运作是在较短时间内实现快速扩张的重要路径。我们熟知的国际大型出版传媒集团:默多克新闻集团、汤姆逊集团、艾尔斯维尔集团、贝塔斯曼集团、桦榭集团等都给我们以深刻启示:要想在国际出版传媒产业的激烈竞争中做大做强,离开资本市场的强有力支撑是不可想象的。其次是理论方面的原因:特别是在市场经济环境下,作为负有营利任务的经营性组织,它逻辑必然地要靠资本纽带连结起来,然后在资本纽带的基础上形成所谓的法人治理结构,形成所谓的现代企业制度,然后随着竞争力的提升,不断地扩大自己的“经济版图”。换句话说,只要你是企业,哪怕你是出版传媒企业,你也回避不了资本运作的选择。在某种意义上说,资本运作是企业生存发展的同义语、潜台词。
第二,出版业资本运作的形式具有多样性。有一段时间,人们似乎形成了一种错觉,讲资本运作,就是上市,或者说上市才算是资本运作。其实上市只是资本运作的一种形式,内部资产的重组是资本运作,外部企业间的兼并也是资本运作,风险投资的使用更是资本运作。至于说是选择合股经营,还是选择银行借贷,抑或是选择上市融资,这就要根据当事人此时此地的需求与可能了。如同条条大路通罗马一样,出版业资本运作的道路也是多样性的、多元化的,切不可自我限制、自我封锁:即使是大公司、大企业也不要把上市作为惟一的选择,对于中小出版单位而言,也不要认为上不了市就与资本运作绝缘了,恰恰相反,上市与非上市之间并无不可逾越的鸿沟。
第三,能否进行资本运作,进行什么样的资本运作,最终取决于企业自身的主观条件,我们不妨把它称之为资本运作的条件性要求。这几篇文章都不同程度地提出了这个问题,应引起我们足够的重视。
首先,资本运作的前提条件是企业成为真正意义上的市场主体。这恰恰是当前转企改制所要实现的目标。中国所有的经营性出版传媒企业,或者准备成为经营性的出版传媒企业,都要按照既定的路线图和进度表加快工作进程,实施清产核资,消除不良资产,量化无形资产,明晰产权关系,构建企业制度。否则,资本运作只会对你说“不”。
其次,成为市场主体,还只是必要条件,具有资本运作能力才是充要条件。这就要求改制转企后要着眼于发展、醉心于发展、痴迷于发展。要在总结历史、研究市场的基础上,设计自己的发展战略,制定自己的发展规划,要在挺拔主业、凸现品牌、扩张份额、培养人才(包括资本经营人才)等方面稳扎稳打,取得骄人的业绩,营造足够的影响,为真正意义上的资本运作创造相应的条件。 [1] [2] 下一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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