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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视剧《沙家浜》音乐被指侵犯原京剧作曲版权

[ 来源:佚名    点击数:2471    时间:2006/5/29    编辑:冰河文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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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书工作室 讯:
 

●原京剧作曲称该剧作曲徐沛东涉嫌照搬其乐句

●电视剧出品人称已从京剧另一作曲处购得版权

                     

  电视剧《沙家浜》的DVD光盘包装封底下方标有主题歌《春来沙家浜》及片尾歌《十八棵青松》等字样,全剧作曲署名为“徐沛东”。

 

  本报讯(记者 姜妍)昨日,京剧《红岩》、《三打祝家庄》等剧目的音乐设计陆松龄指出,刚刚在北京四套节目播完的电视剧《沙家浜》的片尾曲《十八棵青松》并非如电视上所标注的为徐沛东创作,而是自己在1964年创作的京剧唱段,原名为《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

 

  作曲署名徐沛东,片尾曲照搬京剧唱段?

  今年已经70岁的陆松龄告诉记者,电视剧《沙家浜》的片头曲4次使用了自己在京剧《沙家浜》中创作的第二场“转移”中幕前曲的一个乐句,共4个小节。而该剧的片尾曲则“丝毫不差地使用了其在第五场‘坚持’中创作的《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唱段”。陆松龄说,该剧在片头只标注了“作曲:徐沛东”的字样,并且从未与自己联系过。

  陆松龄介绍说,京剧《沙家浜》原名叫《芦荡火种》,自己是该剧目的音乐创作者之一,而《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是自己在1964年所作,还在当年5月30日的《北京日报》第三版发表了一篇文章《〈芦荡火种〉音乐设计札记》,介绍自己创作该作品的感受。

 

  陆松龄要求徐沛东公开道歉,徐沛东不予回应

  据了解,目前市场上已出现电视剧《沙家浜》的DVD光盘,由齐鲁电子音像出版社出版发行、广州优乐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经销的光盘包装上标有主题歌《春来沙家浜》及片尾歌《十八棵青松》等字样,全剧作曲署名为“徐沛东”。

  陆松龄认为,电视剧《沙家浜》剧组和徐沛东已对其作品构成侵权,自己已于22日去北京市版权局执法处申诉,希望能以平静的方式解决此纠纷,如果调解不成,则会提起上诉。他说:“我不想挑事,关键是希望能让后代人知道这个曲子究竟是谁创作的,以正视听。”陆松龄说自己的要求是,电视剧《沙家浜》立即停用其作品;相关光盘立即停止发行;徐沛东在报刊上公开道歉。

  记者随即致电徐沛东,正在湖北的徐沛东表示,自己从不接受电话采访,便挂断了电话。

 

  卖版权给电视剧者被指不是原曲作者

  记者采访了电视剧《沙家浜》出品人朱洪,他告诉记者,电视剧《沙家浜》中所有京剧片断都是从《芦荡火种》的另一音乐创作者李慕良那里购买的使用权,于去年7月21日与李慕良的儿子签约。他称自己之前不知道该剧的音乐创作者不止李慕良一人,而合同上明确表明如果在版权上发生纠纷,由李慕良一方负责。

  此外,朱洪还承认了徐沛东所作的片头曲中引用了“转移”中幕前曲的一个乐句,他说因为已经拿到授权,所以徐沛东引用乐句是没有问题的,并且在电视剧的字幕中标出了“京剧片断由李慕良提供”。

  当年曾执导京剧《沙家浜》导演迟金声告诉记者,李慕良是该剧的唱腔设计,陆松龄是其音乐设计,但《要学那泰山顶上一棵松》这一段的唱腔和音乐设计都是陆松龄一个人完成的。

 

  “搬用作品核心部分构成侵权”

  中孚律师事务所的穆晓军律师表示,音乐表达和写诗一样,要看被搬用部分是否构成作品核心部分,被电视剧重复4次使用的4小节,应该算是作品核心,则电视剧构成侵权。穆晓军认为,电视剧即使购买了版权也只是拥有使用权,但是不能剥夺原作者的署名权。

 

《沙家浜》音乐侵权事件又起波澜  
 

自称被侵权的陆松龄被指当年只是记谱子的

 

  本报讯(记者姜妍)昨日本报报道的电视剧《沙家浜》音乐被指侵权一事又有新进展,当年其京剧版本唱腔设计者李慕良的儿子李祖鸣表示,李慕良在当年将所有曲子哼唱出来,而此次声称被侵权的陆松龄只是将谱子记录下来。

  李祖鸣告诉记者,当年在创作《沙家浜》时,李慕良是音乐创作的总负责,其他人都是副手。他说:“《沙家浜》里所有的曲子都是我父亲哼出来的,陆松龄只是将这些谱子记下来,没有参与任何创作。他是我父亲学生辈的人,也轮不到他创作。”

  记者想直接采访李慕良,但李祖鸣表示,89岁的李慕良年事已高不便接受采访。

  对于李祖鸣的说法,陆松龄予以否认。他说自己有很充足的证据,1963年5月30日的《北京日报》整版刊登了自己所写的“《芦荡火种》音乐札记”。“如果不是我创作的,我怎么能写出这些体验呢?”此外,陆松龄还提供了当年的3份演出节目单,其上都标注了陆松龄是音乐设计。

  陆松龄在采访中反复强调,在这件事情上,自己的矛头并非指向李慕良父子,而是针对《沙家浜》剧组和徐沛东。

  他认为,是剧组侵犯了其著作权,所以要向剧组讨公道。

 

   (2006-5-25    新京报) 


 
徐沛东否认侵权  
 


  
    本报讯 (记者姜妍) 电视剧《沙家浜》被疑侵权一事,另一主角徐沛东昨日首次作出回应,称自己很冤,也根本没有侵权。对于陆松龄要求的道歉事宜,他说:“我不可能道歉,因为我什么都没有做错。”

  徐沛东说,《沙家浜》片尾曲《十八棵青松》是人们耳熟能详的老段落,自己从来就没有说过是自己创作的。徐沛东认为,电视剧在《十八棵青松》的署名上,只写出于魁智为演唱者,而从来没有写自己是曲作者。在片头打出“作曲:徐沛东”的字样,指的是自己是电视剧的总作曲。

  而对于片头曲使用了原唱段的部分段落的问题,徐沛东认为,制片方已从李慕良处购得版权,有使用权。至于这一段落是否构成了作品的核心部分,他表示不一定。

  电视剧《沙家浜》的出品公司北京幻联影视文化有限公司昨日还向记者出示了一份说明,称公司于5月25日与京剧《沙家浜》刁德一、郭建光的扮演者马长礼和谭元寿进行了电话请教。马长礼说:“当年的创作中,唱腔设计与创作是李慕良,配器设计是陆松龄。”谭元寿说:“当年是由一个几人小组创作的,小组成员有李慕良、陆松龄、谭富英等。”

  对于剧组的这份说明,陆松龄认为,剧组是玩了一个文字游戏,并没有针对《十八棵青松》的段子作者为谁进行询问,只是向马长礼和谭元寿请教《沙家浜》整体的作者。而即便按照剧组说明所称,《沙家浜》音乐为小组共同创作,陆松龄说,那也正好说明自己是创作者之一。他认为,片头曲中4次使用自己的段子,已经构成了作品的核心内容,并非徐沛东所说的不一定。“用了我的东西,却写了徐沛东的名字,这就是侵权。”陆松龄说道。

  电视剧出品人朱洪则告诉记者,这件事后,《沙家浜》的收视率有了大幅提高。


 (2006-5-27    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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